為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切實提高社會公眾對政府政策和政府規(guī)章的知曉度,加深師生對學校的理解,進一步提升學校公信力,結合學校實際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 解讀范圍。出臺的市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等,均應及時進行解讀。各處室、各部門自行出臺的重要文件,也應通過多種方式進行解讀。
二、解讀形式。政策解讀可通過處室負責同志開會解讀、座談學習、相互提問等形式進行。鼓勵結合工作實際,創(chuàng)新、拓展大家樂于接受的解讀形式。
三、公開平臺。學校信息公開網是政府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教育主管部門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解讀材料公開的第一平臺。凡需進行解讀的,其解讀材料都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網公開。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和制度,其解讀材料一般應通過學校門戶網站公開,并通過校務公開欄、宣傳欄公開。
四、職責分工。學校政務公開領導組牽頭負責政策解讀工作,并負責解讀專欄開設、解讀內容更新、解讀機制跟進與完善等工作,協(xié)調、督促各科室及時報送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讀的主體,負責編制解讀方案和解讀材料,拓深解讀內涵,提升解讀效率,回應社會關切。
五、工作程序。堅持“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由起草科室負責解讀。具體按以下程序組織實施:
(一)各處室在起草重要政策文件時,必須同步謀劃并組織起草解讀方案。解讀方案一般包括解讀提綱(解讀內容)、解讀形式、解讀途徑、解讀時間等。
(二)解讀方案經學校主要負責領導審定后,作為擬制發(fā)文件的附件,一并報送校辦公室。
(三)辦公室根據(jù)規(guī)定和程序,及時將政策文件及解讀方案呈送學校領導審簽。
六、各處室要提高政策解讀的針對性、科學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讓廣大教職工“聽得懂”、“信得過”。
七、本制度由學校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